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联盟(筹)在京成立
2021年8月17日,国务院正式公开发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开启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新纪元。2021年8月18日,为更好地支撑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落地实施,由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路云天网络安全研究院单位共同发起成立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联盟(筹)成立大会第一时间在京成功召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联盟(筹)专家组由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昌祥担任组长,中国科学院院士冯登国、中国工程院院士吴建平担任副组长。周民、蔡阳、周云峰、胡红升等网络安全领域权威专家作为专家组成员出席了成立大会。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和中央企业等五十余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重点单位和网络安全厂商代表,以及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高校代表参加本次大会。会议由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所长助理金波主持。
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昌祥为联盟成立大会致辞,表示“联盟成立是非常必要的”,对联盟的工作提出了深切的期望和良好的祝福。希望联盟能够“大力推进网络空间安全可信的基础底座构建,要强强联合,共同努力,自主创新,自立自强,加快技术联合攻关,为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中国科学院院士冯登国为联盟成立大会致辞。他指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做好“网络安全和业务发展的统筹协调”、“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技术防护措施”、“组织开展安全检测和攻防演练”、“加强新技术、新应用的网络安全保障”四方面工作。并预祝联盟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成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核心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基地,为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贡献力量。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信息安全部副主任胡光俊作为发起单位代表宣读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联盟发起倡议书。倡议基于平等自愿、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围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保卫、保障”工作,打造协同创新和资源整合平台,成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联盟支撑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郭启全为大会致辞,对联盟成立表示祝贺,发表了主旨讲话。他希望,一要高度重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网络安全的重中之重,联盟的成立是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的的重要内容。二要深入学习。《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围绕保护、保卫、保障工作,明确网信部门和公安部门各项工作内容,为关基保护提供了方向和方法。三要有效落实。在网信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监督,联合保护工作部门、运营者和安全产业界共同加强保卫、保护和保障工作;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与等级保护、数据安全保护等重要制度的配合衔接;做好理念、技术和装备的创新,只有通过创新才能保护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四要发挥作用。联盟成立后要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服务工作,在各位院士、专家和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取得辉煌成就,发挥作用。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当选联盟理事长单位,所长黄胜华作为理事长单位代表发表讲话。他表示将充分发挥理事长单位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与大家一道,凝心聚力、合作共赢,努力把联盟打造成为服务支撑国家网络安全战略的生力军,搭建各成员单位协创共享的技术平台。路云天网络安全研究院院长黄一玲作为联盟秘书长介绍了联盟工作规划。联盟将主要在交流协作、行业自律、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四个方面,支撑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落地实施。一是开展交流协作。为产学研用单位提供交流协作平台;聚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研究;交流分享保护单位的实战化经验和最佳实践;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多维高效合作机制。二是推进行业自律。规范联盟内成员单位自律,推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技术、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三是引导技术创新。积极促进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的验证和应用,推动技术联合攻关,引导技术创新。四是促进产业发展。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法规、政策、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形成联盟标准建议;推动最佳实践的试点和应用;推进人才合作培养。“网络安全是共同的而不是孤立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是全社会共同责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联盟(筹)将联合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主管部门、保护工作部门、运营者、网络安全相关产业、教育、科研机构等,有组织有体系的协同工作,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协同创新和产业发展平台,支撑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落地实施,共筑国家网络安全防线。